#微信公众平台#身份证、手机、企业信息登记次数说明

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的指导下,为加强帐号管理,自2018年11月16日起,进行注册上限调整:

1、同一个邮箱只能申请1个公众号;

2、同一个手机号码可绑定5个公众号;

3、同一身份证注册个人类型公众号数量上限为1个;

4、同一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其他组织资料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为2个;

5、同一政府、媒体类型可注册和认证50个公众号。

温馨提示:个人、企业类主体于2018年11月16日之前注册完成的帐号,可正常使用,不受2018年11月16日注册调整的影响。